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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6-03-28 10:53:29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工程管理人员9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和工资标准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市重点局网(www.hfzdj.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 3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5月12日至5月14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

  《职业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 8:00­-9:30

  《申论》 10:00- 12: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申论》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4.资格复审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5.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规则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市重点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市重点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每年度由市重点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结束后,连续两年考核称职者可继续聘用,原则上原人员续聘率不超过9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合肥地区企业同类人员市场指导价标准执行。市重点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2.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3.合肥市重点局0551-2641447、2673806。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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